没有工作的工作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。孩子的女的抚抚养权问题可以先与男方协商,协商不成的求孩,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养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但女方没有工作对于争取孩子的工作抚养权来说是一个不利条件。
一、女的抚没有工作的求孩女方离婚时能否要求孩子的抚养权
人民法院在考虑子女抚养权时,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养权成长原则,比较父母双方各方面条件,工作如经济能力、女的抚学历水平、求孩家庭环境、养权工作性质、工作工作收入等,女的抚并考虑子女目前的求孩生活状况,综合考虑。故如果女方无工作,在争取抚养权时无疑是一个弱点,但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。
二、离婚抚养权的判定方法具体有哪些
1.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会判给女方。除非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(如癌症)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,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(指对子女有遗弃、虐待行为)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;
2.两周岁以上的子女,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;
3.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,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,主要考虑,经济状况、个人素质、生活环境、对子女的责任感、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;
4.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,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;
5.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,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,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。

三、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承担的哪些义务
律师在线提醒您,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应承担的义务包括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,以及协助另一方探望孩子的义务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
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